推动实现“幼有所育、幼有善育”
安徽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将制定新标准
7月20日,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,全省《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标准》将展开研究编制,相关项目正在进行采购招标。新标准未来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实现“幼有所育、幼有善育”,满足更多家庭的需求。
我省曾于2022年6月发布《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》,提出新建城区、新建居住(小)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,建设托育服务设施;老旧城区、已建成居住(小)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补齐托育服务设施。在满足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要求的前提下,鼓励托幼一体化建设。
但目前托育服务设施存在建设相对滞后、覆盖率较低、场地资源紧张等问题,不能完全满足婴幼儿家庭送托需求;同时,缺少专门的规划和建设配置标准,发展不规范、不成体系。
因此,需要完善全省托育服务设施配置的规划建设标准,推动托育服务科学规范发展,进一步解决婴幼儿家庭送托困难,缓解生育养育教育负担,推动实现“幼有所育、幼有善育”。
本次安徽省《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标准》将研究制定的新标准适用范围指为0-3岁婴幼儿提供安全可靠照护服务的场所,即配套托育服务设施。主要内容包括托育服务设施的选址规划、建筑设计、室内环境、人员保障和管理监督等各方面。
本次项目将作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指导,并以促进全省托育服 务健康发展为目标,为安徽配套托育服务设施的规划、设计、建设、保障和管理提供规范的具体参考。
要求对安徽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进行广泛调研,在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,作出符合安徽省省情的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标准,对安徽省今后的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具有指导意义。此外,该标准需符合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相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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